飞车团伙专抢男士金项链1年内作案百余起落网

2013年07月29日23:36  法制周报
何泽俊 何泽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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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年内作案百余起 专挑男士下手

  跨省飞车夺金团伙临湘认栽

  本报首席记者 朱春先 通讯员 吕建文/图

  6名“两劳”(劳改、劳教)释放人员组成了一个组织分工严密的劫金团伙。他们作案时专挑强壮的男子,使用两辆摩托车进行抢夺。

  《法制周报》记者采访得知,6名“大盗”都是在赌场相识,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,他们开着自行改装的大马力、高速度摩托车,先后窜至湖南省临湘市,湖北省赤壁市、崇阳县、通城县,飞车抢夺金项链达百余起。

  日前,临湘市公安局一举抓获6名嫌犯,当场缴获被抢金项链5条。7月22日上午,经检察机关批准,警方以涉嫌抢夺罪,对犯罪嫌疑人欧阳某甲、欧阳某乙、何某执行逮捕。

  团伙专抢男士金项链

  今年4月14日下午4时许,临湘人高某在该市十字街小商品市场前路边与朋友通电话,突然被相向而行的摩托车“撞”了一下,他佩戴的一条净重49克、花1.7万元购买的黄金项链被抢走。

  警方事后得知,在临湘县城,被这一犯罪团伙成员抢走金项链的远不止高某一人。

  5月19日7时左右,一陈姓男子在该市北正街菜市场买菜时,所戴的净重50多克、1.7万元购买的黄金项链被摩托车手抢走;当日上午12时左右,王某在市路中纸厂门前,胸前一条净重37克、价值1.4万余元的黄金项链被抢走。

  警方统计,从4月到5月,市区共发生飞车抢夺案21起,被抢金项链21条,价值50余万元。临湘市公安局迅速启动重特大案件处置应急预案,成立了以副局长刘木清为组长、以刑警大队精干警力为主体的专案组,全力侦破此案。

  专案组通过调查取证以及调取相关路段的监控录像资料,认定近期发生的抢夺案件系3人以上犯罪团伙所为,且犯罪分子作案时分别乘坐两辆摩托车,其中一辆踏板摩托车为“掩护抢夺车”,另一辆男式摩托车系“实施抢夺车”。专案组决定并案侦查。

  与此同时,湖北省的赤壁市、崇阳县、通城县也发生了多起同样手段的抢夺案件。临湘警方迅速与赤壁、崇阳、通城警方取得联系,通报案情并研判侦查方案。

  旅馆老板提供重要线索

  专案组通过研判后认为,该犯罪团伙多次驾乘摩托车窜至市区作案,应该在市区或城郊有临时租住地。此后,专案组兵分多路,在市区及所辖乡镇展开调查。

  几天后,民警终于在距临湘市城区15公里的桃林镇获取了该犯罪团伙的踪迹。据桃林镇某个体旅社业主谢某证实,今年4月以来,先后有6名青年分别驾驶两辆摩托车在街上横行,其中一台为黑色踏板摩托车,另一台为红色男式摩托车,都没有挂牌号。

  “到我们旅社投宿时,我要他们出示身份证,他们都说没有带身份证。”6人中有一青年的特征十分明显,身高约1.62米,光头,左眼眉毛中间有一颗黄豆大的黑痣。谢某还称,这几人入住后,很少讲话。“他们一般上午离开,晚上很早就回来休息。有一次,我路过他们的房间,听他们的口音像是湘南地区的方言。”

  然而,民警在该旅社附近守候多日,但“黑痣男”一伙人没有出现。此后,临湘警方通过已经掌握的线索,终于获取团伙成员再次进入市区的可靠情报。民警身着便衣、驾乘民用车追踪两台摩托车。

  6月4日上午8时30分左右,临湘市民万某在福桥路五星茶楼前路边,挂在胸前的一条净重数十克、价值2.6万元的黄金项链被一辆摩托车上的男子抢走。

  就在同一天,两辆摩托车先后窜至湖北省赤壁市、崇阳县、通城县城区采用同样手段作案4起,抢夺4条金项链。民警发现,嫌犯携所抢之物,将摩托车寄放到某市民家中,后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返回老家。

  6月5日凌晨,当该团伙驾车进入宁远县境内时,被早已守候多时的临湘市公安局专案组民警成功截获。车上3名嫌犯束手被擒,当场缴获被抢金项链5条。

  一旦发现目标便紧追不放

  专案组民警通过10多个小时的突击审讯,3人分别交代今年以来多次伙同“爱姑”(外号)、“毛狗”(外号)、“永机”(外号)(均在逃)交叉结伙在湖南、湖北两省四县市城区飞车抢夺金银手饰作案100余次的犯罪事实。

  原来,欧阳某甲、欧阳某乙、何某等6人是同镇人,6人在赌场认识。2012年春节后的一天,6人来到宁远县太平镇,在该镇某地下赌场赌博时输了钱。这时,曾因从事飞车抢夺于2005年被宁远县警方列为网上逃犯的欧阳某甲提出外出进行飞车抢夺。均有犯罪前科的欧阳某乙、何某等5人立即同意。之后,6人便开始实施犯罪。

  2012年4月至2013年6月初,犯罪嫌疑人欧阳某甲、欧阳某乙、何某及“爱姑”、“毛狗”、“永机”等人,采取组合方式多次窜到临湘、赤壁、崇阳、通城等地实施飞车抢夺。

  “与其他抢夺犯罪团伙不一样的是,他们专抢男士的金项链。因为他们认为男士所戴的黄金项链一般有40克以上,含金量足。而且,戴金项链的男士警惕性较女士弱,容易下手。”办案民警告诉记者,“他们之所以驾驶两辆摩托车作案,是因为他们认为: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。作案时,坐踏板摩托车上的同伙掩护坐男式摩托车的同伙实施抢夺行为。”

  据嫌犯交代,停车场、银行出入口、大商场门口、公交车停靠点等处,都是他们“踩点”的主要场所。他们一旦发现目标,便会紧追不放,直至抢夺成功。

  使办案民警感到意外的是,6名嫌犯直到落网时,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。“据他们交代,他们6人都坐过牢。相互认识后,都不问对方的真实姓名,仅以化名交流。”

  据办案民警介绍,该犯罪团伙所抢的百余条黄金项链总价值近300万元。他们将所抢黄金项链均以206元/克至265元/克的价格出售给广东省东莞市多家个体金银回收店。得到赃款后平分。

  目前,“爱姑”、“毛狗”、“永机”三人仍在警方的追捕之中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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